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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12-23
国资部分
一、什么是行事单位国有资产?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事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二、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形成的渠道有哪些?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形成的渠道包括:一是国家拨给,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形成和直接调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形成;二是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三是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四是其他途径取得,依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
三、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四、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如何?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六、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需坚持哪些原则?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三大原则。
七、行事单位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哪些内部管理制度?
答:行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等内部管理制度。
八、行事单位哪些行为必须报财政部门批准?
答:行事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九、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含义是什么?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事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行为。
十、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形式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对外捐赠等。
十一、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十二、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有哪些?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十三、行事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行事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有:
(1)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取得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拍卖、转让、置换资产;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依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4)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会计部分
一、我在那里可以查阅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事项办理指南?
答:您可从本网站——〉政府机构——〉财政局——〉会计事务栏目中查询我区具体办证要求和流程。指南中详细地列出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网上申请的网址、需要提交的资料,办公地点和对外办证时间。
二、持证人持有会计证是否每年都需要参加年检?
答:据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财政部门不再对该证书进行年检。同时,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从领取证书那年开始,每年都必须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且不得少于24小时。
三、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继续教育是什么?
答: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从领取证书那年开始,每年都必须接受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且不得少于24小时,以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四、我应到哪里参加继续教育?
答:持证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如果您所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由我市属下各区(县)财政部门核发的,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到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任一培训点参加继续教育。天河区培训点地址为:中山大道西43号-45号兴华楼二楼中华会计学校天河分校,咨询电话为:87534916。
五、我自2006年以来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怎么办?
答:2006年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尚未开始。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安排以及开始时间,我局将在收到市财政局的通知后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留意。据广州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凡通过广州市网站(http://www.gziac.org.cn)参加网上答题的市属会计人员,市财政局补记其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完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市财政局确认其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详情见本网站通知公告栏。成绩公布以及继续教育记录补记的详细通知,我局将在收到市财政局通知后通过本网站公布,敬请留意。答题窗口位于广州市网站(http://www.gziac.org.cn)页面的右下方。穗财法[20008]99号文件规定,凡本市的财务会计人员,市财政局将参加2008年“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个人参赛情况记入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六、参加第三届全国知识大赛参赛号不见如何找回?
答:您可通过广州市网站(HTTP://WWW.GZIAC.ORG.CN)的“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窗口进入“登陆入口”环节,并按照上面的指引操作。
七、已经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如何确认继续教育的问题?
答:接市财政局最新通知,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赛人员继续教育记录补记工作计划于明年3月份开始,合格分数线、优秀分数线以及实施细则暂未公布。我局将在收到市财政局的有关通知后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留意。
八、已经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如何知道成绩?
会计大赛成绩已公布,请参赛者编辑966#身份证号码,发送到91608查询(2元每条)或登陆网站查询成绩。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手续的应如何办理?
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人员的会计管理部门应为其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会计管理部门的调出档案。
2、《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 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上述表格可以在天河信息网(网址:www.thnet.gov.cn)下载,或者到会计事务办理大厅领取。
3、提供属地为天河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已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会计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及A4复印件。如果没有单位则必须提供属地为天河区的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携带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其他相关个人证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会计职称证书;初级电算化证书或5级以上的珠算等级证书。
5、小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两张
天河区财政局会计管理对外服务窗口地址: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二楼,逢周四上午办理会计档案的调入(节假日除外)。
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的应如何办理?
答:工作单位从天河调出广州市外的,填写《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一式三份,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原资格证办证申请表,以及调往所在地财政局的全称和编码,正常情况下,编码为当地身份证编码的前6位。如属于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天河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大厅地址:中山大道西43号-45号兴华楼二楼;咨询电话为:87534916;逢周四上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
十一、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的手续应如何办理?
答: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请在《广州日报》或《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或《信息时报》等本地大型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携带登有该启事的报纸和小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本人身份证,到会计事务办理大厅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十二、户口迁入广州,会计从业资格证能否迁入?
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的会计管理部门应为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如果您的身份证的签发部门是天河区公安局(或广州市暂住证签发部门为天河区属下的街道办事处);或是在天河区从事会计工作的广州市居民,都可以将您的会计档案调入我区。请您先回原发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出手续,然后持会计档案到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二楼的天河区财政局会计管理对外服务窗口办理调入手续,逢周四上午办理会计档案的调入(节假日除外)。在收到您的会计档案后会告之具体需补充提供哪些资料。我局全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代码:440105
十三、我想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要报考什么科目?
答: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按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即《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技术等级》(五级以上)。
十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能单科补考吗?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个科目,考生必须同时通过两门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合格证书,不存在单科补考的情形。
十五、我今年刚毕业,是否可以凭毕业证直接换领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按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技能【取得《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初级)或者《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证书》(五级以上)】。申请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十六、《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申领对象包括那些?
答:根据《代理记帐管理办法》,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十七、在那里可以查阅到《代理记账许可证》事项办理指南?
答:您可从本网站——〉政府机构——〉财政局——〉会计事务栏目中查阅。


政府采购部分
1、什么是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法》从何时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3、《政府采购法》的宗旨是什么?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4、《政府采购法》的适应范围有哪些?
(1)地域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人范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
(3)采购资金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
(4)采购项目范围——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
5、采购项目含部分财政性资金或全部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是否受《政府采购法》约束?
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只要含有财政性资金,都要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全部用非财政性资金开展采购活动,不受政府采购法约束。
6、政府采购应遵循什么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7、组织政府采购的形式有哪些?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8、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哪些?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9、何为采购人?
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0、什么是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11、集中采购有哪些形式?
两种形式:跨部门的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12、什么是跨部门的集中采购?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采购人依法委托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统一进行采购。
13、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
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部门、本系统采购活动,为部门集中采购。
14、什么叫分散采购?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自行采购。
15、哪些项目应集中采购?
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16、哪些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并且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
17、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是多少?
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货物、服务、集成系统网络工程,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8、既然分散采购是采购人自行采购,就是说由采购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方式去购买吗?
不是。分散采购也是政府采购,同样要遵循《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属公开招标额以上的,一定要实行公开招标;属公开招标额以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人可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选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
19、分散采购的可以有哪些实施形式?
(1)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
(3)可以自行组织采购。按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并报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备案。
20、采购人如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业务?
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人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1、《政府采购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委托事项(包括: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使用要求、预算和资金构成、配送单位及地点、交货与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等。标的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
(2)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采购人全权代表的授权书;
(4)选择确定采购方式;
(5)确定供应商程序;
(6)委托费用;
(7)其它条款等。
22、政府采购方式有哪几种?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3、什么是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24、什么是邀请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5、什么是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采购方式。
26、什么是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27、什么是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28、能否限制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2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技术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0、供应商如何参加广州市政府采购投标?
通过网站或有关媒体获得招标信息后,购买(索取)标书、按标书要求制度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
31、招投标采购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通告、发售招标文件、组成评标委员会、投标、开标、评标、公布招标结果、定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
32、招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投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5)投标报价表及所要求提供表格的格式;
(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7)货物需求一览表;
(8)技术规格及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9)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包括资格审查标准)和废标条款;
(1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3、招标通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1)招标采购单位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或招标项目的性质、采购方式、实施地点和时间;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5)投标截止时间;
(6)开标地点和时间。
34、公开招标采购,应在哪些媒体上发布招标通告?
公开招标方式,应在《中国财经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gdgpc.com)以及《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上发布招标通告。
35、如何组成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成员组成五人以上单数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
36、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上有何规定?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7、投标文件为何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8、对开标现场会有何规定要求?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采购人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视情况参加现场监督。招标人要当场启封投标文件,并唱出投标人的报价和招标人认为应唱出的内容。
39、公开招标采购需要多长时间?
公开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及财政部有关规定,从公布标书至签合同至少需45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人制作标书(实施时间视采购人提出需求时间长短);
(2)招标人将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7个工作日后才能发布标书;
(3)发招标公告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4)评标及出评标报告:37天;
(5)发中标通知书:1天;
(6)拟定合同:视双方草拟合同时间长短而定;
(7)上报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方可签订;
(8)签合同:1天;
(9)供货: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
40、为什么招标文件写清楚用户需求非常重要?用户需求包括: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技术参数、报价方式要求、交货与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等主要要求。用户需求写得是否详细具体,直接影响采购质量。如:某医院拟购买“便携式”的设备,但没有在需求上注明,评委完全按标书要求的货物参数、技术指标等评标,结果一台完全能满足标书需求的台式机中标,这就与用户想买“便携式”不一致。
41、政府采购的价格一定是最低的吗?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但综合标标准除价格外还包括供应商资质信誉、服务承诺、财务状况、税收状况等,价格只是其中一个指标。因此,中标的商品、服务、工程不一定是本次投标中价格最低的。
42、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评审专家人数有何规定?
(1)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3)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以上的采购方式,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3、采购人如何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的供应商,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的供应商。
44、投标文件在何种情况下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有效签署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5、采购人能否改变中标、成交结果?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中标、成交结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6、采购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的含义是什么?
指采购人不得把本来已达到规定公开招标数额的采购项目分割为几个小项目,使每个项目的数额都低于法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逃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47、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是否需要保密?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或采购预算的,知情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48、招标活动中,什么情况下应予废标?
出现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招标文件有明显歧视性条款等);
(3)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任务取消的。
49、废标后应如何处理?
有三种处理方式:
(1)采购项目取消。
(2)重新招标。
(3)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50、什么情形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采用邀请招标采购:
(1)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51、《政府采购法》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有何要求?
(1)采购人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52、什么情形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标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3、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标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变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6)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什么情形下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55、询价方式采购应遵循怎么的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询价小组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3)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4)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6、什么情形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7、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采购人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受何种处理?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的支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58、政府采购活动中,哪些人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采购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以及其他的相关人员,凡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59、对政府采购文件的保存有何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60、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的签订与执行须受《合同法》约束;
(2)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双方必须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机构无权自行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后,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应提交采购人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61、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什么是协议供货制度?
协议供货制度就是通过统一公开招标定产品、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并以文件形式将中标供应商的协议供货承诺及相关内容告知各采购人。
63、协议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将如何处理?
协议供应商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先予以口头警告;2次有效投诉发文警告并备案;协议供应商接受发文警告后又被投诉的取消协议供应商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广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64、实行协方式供货的货物类项目,采购人如何办理采购手续?
(1)选择协议供货项目及供应商。采购人根据广州市公布的协议供货项目,在供货范围内自由选择供应商。
(2)咨询联系。通过电话与协议供应商联系或到协议供货点咨询看货。
(3)签订合同。确定选购的货物,采购人出示《广州市政府采购专用卡》,与协议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4)验收付款。供应商根据合同履约,免费送货上门安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有关规定要求支付货款。
65、政府采购工作需要重点规范哪些内容?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二是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三是规范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四是规范政府采购文件、标书、采购合同等;五是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