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事科、监察科(合署办公)

   

负责干部的管理和考核;管理本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档案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负责计划生育;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负责拟定专业技术人员、临时人员、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负责退休人员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家赔偿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制订本局廉政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法制和廉政教育;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局内部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