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指南
办证大厅地址: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2楼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天河区分校内
指示:华南师范大学正门西侧、天河区环卫局楼下
交通方式:公共汽车师大暨大站
停车情况:无对外停车场
咨询电话:87534916
窗口服务电话:87534656
投诉电话:85535977
关联网址:天河区信息网www.thnet.gov.cn
www.gzaccount.gov.cn
办证时间:
1、星期二、三(法定节假日除外)8 : 30—15 : 30(中午不休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2、 星期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办理注册,有关事项变更和调入、调出,遗失补办。
申请条件:
凡在天河区辖内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的天河区常住居民,可按属地原则向我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实行先持证后上岗。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按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技能【取得《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初级)或者《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证书》(五级以上)】。申请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需提供材料:【注:所有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幅面)】
1、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毕业未超过2年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证书、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暂住证、户口仍在广州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其《常住人口登记卡》、有单位的需提供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会计类专业毕业超过2年及非会计类专业学历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证书、会计基础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证书、非广州市常住人口需提供暂住证、户口仍在广州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其《常住人口登记卡》、有单位的需提供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通过互联网(网址为www.gzaccount.gov.cn)自行输入个人资料(日常管理部门请选择天河区),提出办理《资格证》的申请,记下受理号,并按网上提示到天河区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2、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天河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领取或通过网上下载打印);
3、在办证时间内到天河区会计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及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张,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审核;
4、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开出领取《资格证》回执,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及本人身份证领取《资格证》。
办理时限:
申请人符合条件,并且按规定提交资料的,受理后15个工作日审理完毕,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
收费标准:8元/证
注意事项:
1、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到会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可委托代理人提交,代理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交由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及委托事项。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持证人受聘从事会计工作,应在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填写《注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单位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在《广州日报》上登报声明作废,经会计管理部门查实后,予以补发。
4、持证人从外地调入我市从事会计工作,其《资格证》继续有效,但持证人须于在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调入和注册手续;持证人从我市调到外地从事会计工作,持证人须到原注册登记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和撤消注册手续。
5、持证人每年应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指示:华南师范大学正门西侧、天河区环卫局楼下
交通方式:公共汽车师大暨大站
停车情况:无对外停车场
咨询电话:87534916
窗口服务电话:87534656
投诉电话:85535977
关联网址:天河区信息网www.thnet.gov.cn
www.gzaccount.gov.cn
办证时间:
1、星期二、三(法定节假日除外)8 : 30—15 : 30(中午不休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2、 星期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办理注册,有关事项变更和调入、调出,遗失补办。
申请条件:
凡在天河区辖内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的天河区常住居民,可按属地原则向我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实行先持证后上岗。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按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技能【取得《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初级)或者《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证书》(五级以上)】。申请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需提供材料:【注:所有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幅面)】
1、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毕业未超过2年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证书、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暂住证、户口仍在广州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其《常住人口登记卡》、有单位的需提供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会计类专业毕业超过2年及非会计类专业学历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证书、会计基础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证书、非广州市常住人口需提供暂住证、户口仍在广州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其《常住人口登记卡》、有单位的需提供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通过互联网(网址为www.gzaccount.gov.cn)自行输入个人资料(日常管理部门请选择天河区),提出办理《资格证》的申请,记下受理号,并按网上提示到天河区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2、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天河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领取或通过网上下载打印);
3、在办证时间内到天河区会计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及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张,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审核;
4、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开出领取《资格证》回执,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及本人身份证领取《资格证》。
办理时限:
申请人符合条件,并且按规定提交资料的,受理后15个工作日审理完毕,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
收费标准:8元/证
注意事项:
1、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到会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可委托代理人提交,代理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交由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及委托事项。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持证人受聘从事会计工作,应在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填写《注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单位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在《广州日报》上登报声明作废,经会计管理部门查实后,予以补发。
4、持证人从外地调入我市从事会计工作,其《资格证》继续有效,但持证人须于在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调入和注册手续;持证人从我市调到外地从事会计工作,持证人须到原注册登记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和撤消注册手续。
5、持证人每年应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